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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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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第四章(2/5)

的情况,他结过婚,不过前两年离了,有一个女儿,快九岁了,他还坐过两年牢,提起这件事的时候,王晓南很随意,满不在意地说:“经济纠纷而已,不是什么大事,他那是被人坑了,人还是老实的。”

    顾临蹊额角突突地跳,不可置信,着急地说:“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吗?他说是经济纠纷你就信了?万一是杀人呢?你不怕他还在外欠钱吗?妈,我真想不通你图什么,为什么总是自作主张。”

    王晓南神情却很平静,将粘在脸颊边汗湿的一点碎发重新拨到耳后,“坐过牢怎么了,你当我傻,杀人就不止做两年牢了,所以肯定不是啊。再说,你爸现在不也在牢里蹲着吗,再差还能比你爸差吗?而且……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看向他,“什么叫我自作主张,你才多大,小孩子哪里懂大人之间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顾临蹊眼皮子一跳,又来,又是这句话,每次都用这句话来搪塞他的疑问。

    他深知母亲就是这样的性子,倔强,说一不二,极重面子,决定好的事情,就是天塌下来都不会更改,顾临蹊劝什么都没用,王晓南根本不会听他的。

    王晓南的上一段婚姻很不顺利,她是大着肚子嫁给顾临蹊名义上的父亲的。

    而这件事,王晓南没有与儿子讲过,关于王晓南的过去,顾临蹊都是从外公外婆,还有现在在牢里蹲着的“父亲”口中得知。

    王晓南是家里最小的女儿,上头有三个哥哥,却有两个都是聋子,她出生的时候顾临蹊的外婆已经四十多了,家里穷,供不起那么多孩子读书,三个哥哥也没怎么上过学,轮到王晓南,能认全自己的名字就已经算不错了。

    四年级的时候她考了全镇第二,但那是镇上唯一的小学,总共就两个班,考第二也没什么了不起的,于是王晓南就没再读了。

    十六岁那年,王晓南偷了爹妈二百块钱,跟着同乡人去了港城打工。

    那时镇上有好些人都南下了,在港城务工一个月抵得上家乡一年的工资,王晓南进了一家制衣厂,一天要站十四个小时,手不能停,厕所只能上三趟,每次不能超过五分钟。

    她每个月工资四百块,寄回去一半,剩下的一百要管吃管住管一切,厂里人多,男男女女混在一起,下了班就在宿舍楼下打牌、嗑瓜子、说闲话。

    王晓南那时候长得好看,皮肤白,眼睛大,头发又黑又长,在一群灰头土脸的女工里格外扎眼,追她的人不少,但她一个都瞧不上,那些男工,要么跟她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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