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算着:“这码头修好了,谁受益最大?当然是搞水运的商户!”
“李泉!”
“在。”
“去,把本县最大的几个水产商叫来。就说本官有笔大生意要跟他们谈!”
.......
注:前文主角称地主商人为员外是错误的。
员外的全称是员外郎,是明朝六部(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)的下属官职,正六品或从六品,属于流内官,负责协助郎中处理部务。
洪武朝的 “员外郎”,必须通过科举、荐举或荫封获得官职,是实打实的朝廷命官,绝非商人能冒用的称呼。
若称呼普通商人为 “员外”,在洪武朝属于 “僭越礼制”,商人会被杖责,称呼者(尤其是官吏)会被追责。
“员外” 成为富商、地主的尊称,是明朝中后期(成化、弘治之后)的事。
当时员外郎官职逐渐 “虚化”,可以通过捐钱获得 “员外郎” 的虚衔(花钱买官,无实权),久而久之,民间才将有钱有势的人尊称为 “员外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