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于着实难以琢磨司马倾云的脾性,宵明决意先不将玉佩转交予她。
若真给了她——保不齐她一剑就将玉佩斩成两半。
唔,且不提这仙家之物能否被凡剑劈断,司马倾云大概真会做出这档子事。
主营里的人还没从亲眼见宵明施展“神迹”的震撼中走出来,便见宵明牵强笑笑,下一瞬便溜之大吉,消失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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宵明心满意足地御流光而行。
流光,她的爱刀,可分身千刃,杀人封血,余见光影。
刀身有一处极小的乌青痕迹,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。
她却一怔。先前流光被青鱼怪的黏液腐蚀时,从渊用手帕擦拭掉流光上的黏液,眼神极为专注,像是对待什么极其珍重之物一般。
一想到除了她自己,还有旁人也在意这刀,她倒还觉着有些不自在。
总觉着哪里不对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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宵明的灵力既已恢复,做起事来便得心应手多了。
就比如,她不费吹灰之力便能轻松换一身行头,出现在一家酒肆里。
秦国坊间各家酒肆外都挂着芳华的招牌,檐角皆悬挂着红艳的栀子灯,灯面上“芳华酒”三个鎏金大字在暮色中灼灼生辉。
她忽地感伤起来。从前和烛光一道在人界掌灯时,没少一起在坊间寻酒喝。天界掌灯事宜无聊至极,人界跟天界比起来,有意思多了。
若烛光没遇见那个该死的男人,稀里糊涂被打入天牢,她们应还能过这样的日子罢。
“小二,给我来壶上好的芳华酒!”
“这就来,客官!”
宵明轻抿杯中酒,顿觉身心舒爽。
味觉贪泉爽,亲承化日舒。不愧是秦国家家酒肆都酿的芳华酒,好酒啊,好酒。
她耳畔突然飘来邻桌的交谈声:“谁能想到?十年前渭水畔那场大战,叶长青的尸首被司马将军挂在旗杆上三日,他弟弟凌云殿下那个怪胎——嘿!如今倒成了凤舞阁的常客!”
“嘘!你们这话也敢说,仔细叫凌云殿下灭了你们口!”
“呸!这有什么不敢说的,他们叶国人杀了我们征北将军,杀他们一个三殿下,收一个回来做质子,又有什么不好?他再为虎作伥,难不成还能在咱们镇国大将军手下害人不成?”
提及镇国大将军,他们却陷入沉默。好似有什么不可拿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