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岁岁,帮我把碗筷端出去,准备吃饭啦。”
“来啦。”
林岁穗写完最后一个英语单词,合上作业本。
她趿上被自己甩出去老远的拖鞋,“啪塔啪塔”一路小跑到厨房,帮阮舒兰将洗干净的碗筷端上餐桌。
“岁岁,尝尝我买的叉烧。”林明朗叫住她。
林岁穗一个急刹车,三步并两步倒回厨房,朝林明朗张大嘴巴:“啊——”
林明朗拾起一片切好的叉烧,喂给她。
他两眼一弯,眼角随即堆起几条褶皱:“好吃吧?”
林岁穗连连点头,又朝他张大嘴巴:“再来一块。”
林明朗又喂给她一块。
一旁炒完菜,正在装盘的阮舒兰乜两人一眼,嗔怪道:“又不是你做的,显摆什么。”
林明朗理不直气也壮:“那也是我买的,我切的。”
“行行行。”阮舒兰无语地摇摇脑袋,将手里的盘子递给林岁穗,“岁岁,菜也可以端出去了。”
“来啦!”林岁穗像个小陀螺,在厨房和餐厅跑来跑去,阮舒兰和林明朗叫她做什么,她便做什么。
没一会儿,餐桌便被她摆得满满当当。
“宝贝闺女辛苦了。”
三人坐定,林明朗笑眯眯给她的杯子里倒满果汁。
阮舒兰嗔怪道:“哎哟,她就跑跑腿,辛苦什么?我做饭不辛苦?”
林明朗憨然一笑:“老婆更辛苦。”
他帮阮舒兰倒上果汁,谄媚道:“我这几天不是加班嘛,等忙完这一阵,我来做饭,给你们好好补一补。”
林岁穗举手:“爸,我想吃红烧排骨、油焖大虾、小炒牛肉、可乐鸡翅!”
林明朗笑眯眯道:“行,等我不忙了,都给你做。”
阮舒兰幽幽叹了一声:“你就惯着她吧。”
林明朗和阮舒兰都在医院工作。两人相识也是在那里。
那会儿阮舒兰实习转科,还是住院医师的林明朗对她一见钟情并展开猛烈追求,之后的一切水到渠成。
只是,这个故事两人讲述的版本并不一样。
阮舒兰的版本里,没有什么浪漫爱情故事,就是看他老实木讷,值得托付;而在林明朗的版本里,他堪称当代情圣,追求的过程要多轰轰烈烈就有多轰轰烈烈,他说的情话比那徐志摩的情诗还要浪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