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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个契约嫁纨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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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 第十八章(2/5)

高过一浪,渐渐有了几分替王远之抱不平的架势。

    王远之站在堂前,背脊挺直,面色如常,听见这些话,连头都没回一下。只微微垂着眼,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谦和的笑意,像是这些话与他无关,又像是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赞誉。

    堂上的孟九安目光扫过堂下那些愤愤不平的面孔,又落回王远之脸上,淡淡开口:“王公子好名声。”

    王远之作揖:“知县大人过奖,草民不过是做了份内之事。”

    一旁的春花听见,红着眼睛瞪着王远之,恨不得将眼前的人千刀万剐。

    完全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!杀害她啊姐的凶手!

    她瞥到一旁的沈南黎,想起了沈南黎之前的嘱托,在公堂之上,一定要保持冷静。

    不然很容易被对方抓到把柄。

    她要为啊姐报仇,她忍。

    孟九安眼眸一转看向春花:“你要指控的人带来了,你可以称述你的冤情了。”

    春花行李:“民女恳请让民女的讼师上堂,帮民女称述案件。”

    孟九安抬眸见站在堂下候着的沈南黎,青衫束发,脊背挺直,日光从檐角斜落下来,照在她脸上,眉眼清绝。

    孟九安嘴角轻轻一瞥,眼底掠过一丝几不可察的笑意,随即收回目光,声音淡淡的:“宣。”

    堂下百姓自动让开一条道。

    沈南黎走上公堂,行了一个礼道:““民女沈南黎,代苦主陈述案情。”

    孟九安靠在椅背上,指尖轻轻敲着案沿,语气随意得像在问今日吃什么:“讲。”

    沈南黎直起身,从袖中取出状纸,展开,声音清朗:

    “大人,此案苦主秋杏,年九岁,亡姐秋月,年十七,于本月十四日被害身亡。今诉为采生折割、妖言害命事。”

    堂下渐渐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“今年三月,被告王远之以‘龙王托梦’为名,勾结庙祝孔某,设局龙王庙。假称女子精血可助夫科考,诱骗秋月及数十妇人入庙,每月数回,取血供奉。”

    沈南黎将供奉两字咬得极重,话落之时,她瞥了一侧的王远之一眼,只见他面色如常,甚至还微微侧了侧头,像是在听一件与己无关的事。

    沈南黎咬了咬牙,拔高了音调继续说:“实则,所取之血,夜半自庙后门送出,悉数运至王远之父榻前。王父沉疴缠身,江湖术士便说只要以青年女子精血为引,日服一盏,可续命延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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