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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名入仕,我熬成了大明权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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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章 搞钱第一步,先遇守财奴(4/4)

出来了。

    更绝的是,他在公约里加上了一条“反贪条款”:严禁任何官吏借机摊派!违者开除,杖刑三十,并将劣行在全县申明亭挂三天!

    林川甚至拿着这份公约去找知县吴怀安签字画押,还要去应天府备案。

    有了这份备案,若是知县等人敢贪,本主簿亲自上书都察院弹劾!

    这就相当于给大户们吃了一颗定心丸:这事儿不仅县里管,上面也看着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