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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名入仕,我熬成了大明权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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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路遇凶杀案(3/5)

才能穿的青袍!

    “这……这是什么情况?又穿越了?”

    林川惊恐地四下张望。

    这里还是旸谷山,那辆马车停在旁边,马儿在不安地刨着蹄子。

    地上,惨死的书童尸体躺在那里,双眼圆睁,死不瞑目,距离林川只有几步。

    而那些黑衣劫匪,早已不见踪影。

    除了尸体,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!

    “换装py?”林川脑子里闪过一个荒诞的念头,但随即被恐惧淹没:“不对,他们没杀我,反而给我换了衣服?这是什么操作?”

    他低头检查,发现左臂上有一道刀伤,已经被简单包扎过了,但还在渗血。

    林川目光落在了马车车厢口。

    那里放着一个做工极为考究的黄花梨木文卷匣,盖子半开着。

    一种极其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。

    林川颤抖着手,爬过去打开了那个匣子。

    里面没有金银珠宝,只有几封信函,以及两道被油纸封存得严严实实的官府文书。

    他咽了口唾沫,拿起其中一份,展开。

    抬头赫然写着四个大字:“吏部札付”。

    这玩意儿他熟啊!

    林川在备考乡试的时候背过无数遍大明律例和公文格式,这可是官员上任的委任状!

    强压住心头的震动,目光扫过那一行行庄严肃穆的楷书:

    札字第三千四百七十一号

    吏部为授官事:

    照得浙江台州府宁海县举人林彦章,年二十有三,身无过犯,考覈称职,今依洪武二十四年选官之令,特授应天府江浦县主簿(正九品),佐理县政,掌赋税出纳、簿籍登记、刑名佐理等事。

    合行札付,仰该员即便起程,限三个月内赴江浦县署交割到任。

    到任之日,须将本札付并告身、文凭呈缴应天府知府核验存档,毋得迟延。

    尔当恪遵《大明律》及《大诰》诸条,洁己奉公,抚字百姓,毋贪墨、毋废弛,期于称职。

    如违限不到、旷职误事,或有僭越礼制、贪酷害民等情,即行拿问治罪。

    须至札付者。

    右札付江浦县主簿林彦章准此

    洪武二十四年五月初六日

    吏部文选清吏司印

    (钤印:吏部司印)

    “林彦章?江浦县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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