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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杀死”那个D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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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. 第七十三章:好乖乖不要哭(2/5)

自己,这是梦境,并非现实,倒不是需要说服自己——显而易见,这里的不和谐之处实在足够多了——我想说的是,在梦里,即便你“灵光乍现”窥探到真相,也很容易忘记自己在做梦的事实。

    一来嘛,梦境总是断续、不连贯的,上一秒你还像刚从精神病院里翻墙出来的病人,下一秒就有可能摇晃着红酒杯、穿着锋利的高跟鞋、在高贵的宾客间穿梭了。二来嘛,要我说,梦境总有办法叫你忘掉,因为在这里,它才是真正的掌权者。

    幸好到目前为止,这个梦境似乎还算友好。

    有些许细微的不和谐,但并不吓人。

    夜风中,浓雾仿佛在贴地流淌,好似某种体型庞大的软体动物,绕过我脚踝时留下一种冰凉湿润的触感,很轻,完全可以忽略。

    不过不止是雾,风好像也比刚才冷了点,顺着我空荡荡的衣服缝隙钻进去,不怀好意地啮咬裸露的皮肤。裹紧白大褂的时候,一个模糊的念头划过脑海——肯定有人把我的被子掀开了,所以才会在梦里觉得冷。不,不对,怎么会有人?简直滑稽,被子当然是被我自己踢掉的,我睡相不好,这种事时常发生。

    突然,我的一只脚踩到了什么细小、尖锐的东西,带来的惊吓要甚于疼痛,让我直接原地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但除此之外,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
    在确定脚没事之后,我蹲下来检查石板地,想找出究竟是什么东西硌到了我,也许只是碎石子,谁让我光着脚呢?

    流转的浓雾下,似乎有刻蚀文字一闪而过。真的只有一闪,当我伸手拂开雾气,抚摸石板地时,它光滑得好似打磨过一样,绝对没有任何可以被误认作文字的痕迹。

    但我也相当确信自己没有眼花。

    因为,那几个字包含我的名字,写的是——关易阳,快醒来!

    我在原地蹲了一会儿,暗暗希望刻蚀文字能再次出现,但是奇迹并没有发生,或者说没有再次发生。

    或许,只是潜意识作祟,希望醒来,希望从床底下把跌落的被子捞起来,重新入睡,最好能换一个阳光明媚、鸟语花香的梦境,尤其当你走在寒冷阴湿的石板街上时,听起来就更有吸引力了。

    可既然已经在梦里了,那就没的挑。我继续向前走去,同时意识到,路上的其他人似乎消失了,浓雾里再看不到隐约的轮廓,这个认知让我略微感到不安。

    奇怪地,我忽然想到了斯蒂芬·金的《绿里》,尽管在那本小说里,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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