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鞋男蹲下来看了看我,朝我伸出一只手,用不容反驳的语气命令道:“出来!”
我没理会那只手,但再躲下去也不是法子,权衡片刻,我还是从座位底下滚了出去——字面意义上的,我才不要毫不设防地爬出去,好让哪个疯子抄起家伙朝我脑袋上狠狠来一下呢。
“她刚才就坐在这儿。”皮鞋男指了指我藏身的塑料座椅,用一种陈述事实的语气说道,然后转向我,“吓坏了吧?”
“嗯。”我胡乱点了点头,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,看得我浑身不自在,我忍不住问,“怎么了?我脸上开花了?”
“你脸上有……那什么。”皮鞋男含糊地回答,一边在裤子口袋里摸了半天,但什么也没摸出来,于是他伸出食指指着我的脸,表情一言难尽,“另一边,额,你最好别抹了。”
我蹭完脸低头看看手背,一个暗红色血块醒目地黏在手背上,被涂抹开的固体血迹好像喝醉酒后的大楷狂草,湿燥相间,粘连不清,但成品至少比书法恶心一百倍。
倒霉,凭什么电视剧里的人摸血就跟摸红墨水一样?
“没错,你、你就是坐在那个人旁边的,怎么跑椅子下面去的?谁把你推下去的?是、是凶手吗?”尖叫女看着我,两颗眼珠仿佛游移不定的蝌蚪,随时都打算开启下一轮尖叫。
“什么凶手?”我忍着恶心把脸上的东西抹掉,然后在裤子上蹭了蹭手,目光刻意不去看地上的尸体——运动鞋说的没错,华佗再世也救不了这个脑袋被打成烂番茄的可怜虫了。
“车门是关着的,灯断电就那么几秒,”运动鞋大概看我不像诈尸女鬼,又恢复了镇定,从座位上站起来,拍拍自己的冲锋衣后摆,说道,“不管是谁打死他的,都一定还没离开。”
我的神经轻轻跳了一下,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我遗漏了。
“也就是说,凶手在我们中间咯。”耳光男用一种故作轻松的语气说道,但拧起的眉头泄露了他内心的不安。
在别人问出棘手的问题之前,我决定先发制人,问运动鞋:“你刚才说的凶器在哪儿?”
“这个。”皮鞋男抢答,他举起的右手里捏着根高尔夫球杆,杆头上红红白白的糊了一堆,我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挪开了。
“所以,谁是凶手?”
车厢里除了我、尖叫女、耳光男、皮鞋哥、运动鞋,和地上的死人之外,还有个小胖子,脸圆圆的、眼睛很大,长得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