挺挺地蹦了起来。不需要她张牙舞爪扑过来,我扭头拔腿就跑,耳旁呼啸的风声还送来了巴基捏着嗓子做作的喊声:“快跑,福里斯特!快跑啊!”真可惜我没法扭头把中指送给他,也没空问问他冬日战士是怎么抽出时间看电影的。他妈的爱赶时髦的老混蛋。
她已经追过来了,真该死,这个活该被诅咒的小东西。普通人类绝对没有这么快的速度。我觉得自己已经跑得够快了,搞不好连美国队长都别想追上我。但她却仍能紧追不舍,让我仿佛重温小时候被狗追的可怕经历。尽管我大可以直接做自己该做的事情,但我先绕着屋子兜了一个大圈,给自己热热身,也顺便为接下来的行动做做心理建设。
我试图让自己相信这个计划会成功,而且几乎就要说服自己了。你瞧,丧尸队长从不攻击巴基,这一点和追在我身后的小妞儿可不一样。她见人就咬,尽管主要目标是我,但并不介意换换口味。然而丧尸队长自始至终没有动过巴基一根手指头。这还不够说明问题吗?
它并不是凭空出现、独立存在的。无论那里面的东西是什么,在我和队长触摸箱子的时候,它也同时触碰到了我们,至少是我们的某一部分。也许还是最黑暗、最隐秘的一部分。从黑池中爬出来的东西就算只是拙劣的仿制品,也仿到了某种精髓。
巴基是队长的弱点,而这个弱点杀死了将其完美继承的丧尸队长。
那么我的弱点又是什么?
我继续往前跑。就像脑筋忽然搭错线一样,我的脑海里忽然开始自动播放李宗盛的《和自己赛跑的人》。那悠扬的调子一响,我差点就笑出来了。你看出这其中的有趣之处了吗?当宗盛在我脑海里唱着“亲爱的蓝迪”时,身后的小妞儿正对我穷追不舍。我他妈的可不正是“和自己赛跑的人”吗?
这个念头刚刚闪过,前方的墙壁已离我越来越近。我头也不回地继续加速朝上面撞过去,然后在离墙几公分的地方猛地起跳,紧跟着在墙上用力一蹬,腾空的同时紧紧抓住了一根钢筋——正是有了这些金属架子,才能将整个穹顶撑起来。
不远处传来响亮的口哨声。巴基拼命鼓着掌,像个白痴一样大呼小叫:“快爬!小心屁股被咬掉了!”罗杰斯站在他身旁,仰头眯起眼睛看着我。这一幕不知为何娱乐了我,尽管当时我根本笑不出。
他们并不确切知道我打算怎么干。虽然也算有些同生共死的经历,我仍对他们有所保留。叫我白眼狼好了,这正是我应得的。当我抓着那些支撑屋顶的金属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