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头的时候,我几乎能听到自个儿脖子上的筋腱在“咔吧”作响。我的大脑命令我不要回头,但有另一种力量,更强大的力量,迫使我转身,既不坦然也不从容地面对那从池子里爬出来的东西。
其实称之为东西并不准确。不同于刚才那些可憎的小怪物,这次新鲜出浴的明显是个“人”,只可惜不是美人,而是一副活骷髅。只见腐朽的衣服和烂肉一起摇摇晃晃挂在骨架子上,那张高度腐烂的脸上,五官竟然勉强还能看出原样。在烂掉的嘴唇下,两排整整齐齐的牙齿像是石头一样露出来,使得那张脸仿佛永远带着恐怖的笑容。
等它爬出池子再站起来,虽然没有挺直腰杆,但那身高和体型也再一次确定了我刚才的猜测。
那活骷髅正是我——或者是罗杰斯队长——的行尸走肉版本。妈的,说不准是罗杰斯队长的可能性更大,因为那天杀的鬼东西身上挂着的破布条是蓝色的,虽然那蓝色已经快要发黑了。在一顶只剩半拉的蓝色头盔下,已经脱落得差不多的金色头发像枯草一样从帽檐下乱糟糟地伸出来。紧接着,我就看到了那两块在骷髅脖子里懒洋洋地摇摆着的狗牌。我不确定那上面冲压出的铭文是“史蒂夫·格兰特·罗杰斯”、“嚎叫突击队”,但八九不离十。
巴基低低地骂了一句脏话。他比我更加熟悉那身已经破破烂烂的制服,因为那是二战时期美国队长的行头。我真想跟着他骂上一句,但对面的“出浴美人”不给我这个展示口才的机会,已经大吼一声朝我们扑了过来。
说真的,这可比直面美国队长本人要可怕得多了。我还没来得及拉开架势,那玩意儿就一巴掌把我拍了出去,至少飞了十几米那么远。等我晕头转脑地爬起来,丧尸队长已经冲上去和罗杰斯队长打得难舍难分,那勇猛无敌的气势简直看得我羡慕不已。
“我操,这他妈是个什么玩意儿。”我终于把脏话骂出来了,可惜没人有空欣赏。枪是没了,我只能掏出匕首防身。巴基则已经拉开距离朝着那东西打了几枪,基本都被对方躲了过去,但最后一枪却是正中靶心。虽然结果证明聊胜于无。
“不行!”巴基气急败坏地大喊起来,“这东西他妈的会自愈。谁赶紧想个办法?”
罗杰斯队长多半是没时间想办法了。他可遇到劲敌了。那东西速度和他一样快、力气和他一样大,而且比起我来,丧尸队长明显要更狡猾、更老辣,因此才能和正牌美国队长打得不分高低。
不,我可不是含沙射影说罗杰斯比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