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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综英美]口口队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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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、意外(1/5)

    能做点让自己流汗的事情很好,能和对我没多少恶意的人一起流汗更妙。听起来好像怪怪的,不过这就是人生真谛,朋友们。运动能产生多巴胺,如果你不知道多巴胺有什么作用,尽管去运动一番就能自己亲身体验了。

    所以说,三年住宅羁押的开端还不算太差。那不是我最后一次和他们在训练室活动筋骨,之后还有很多次。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我就此加入他们的“男孩乐队”了,不不不,远非那么回事。但我觉得这算是一种进步。比方说,不久之后,我就开始和山姆一样叫史蒂夫“队长”。你不会相信一个称呼的改变有多大的魔力,但这是事实。从他们开始给我起外号就能看出来,这种魔力是双向的(不,我不会告诉你们他们给我起了什么外号,别做梦了)。

    不过你要是以为这就让我脱胎换骨、拥抱美好人生的话,那还真是大错特错。我只是刚刚摆脱“危险的陌生人”这个标签而已,未来可能会晋级成“有待考察的家伙”。不管怎么说,“家伙”听起来比“陌生人”要亲切多了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我仍旧无法在夜间安睡,噩梦每天风雨无阻地报道,已经和我成为亲密伙伴。随着冬季的到来,天亮得也越来越晚,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在床上躺了一千年,有时候,我会觉得自己根本不是躺在床上。

    听起来有点糟,对不对?不过也没太糟。当我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,我就会起床画画。有时候是在纸上乱涂一气,那狂乱的线条光是瞧上一眼就叫人头疼,但有时候,我也会画一些能叫上辈子的我瞪大眼睛、张大嘴巴的素描,每一张的内容都一模一样:夜幕下的公寓楼,窗户、窗帘和阴影,还有天空飘落的雨点。

    我相信,那就是我上辈子临近终点所见到的最后一幅景象。

    通常,这幅景象都会令我深感不安,甚至是不寒而栗。然而把它画出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也算是一种情绪释放,就好像锅里的水沸腾得快要溢出来的时候,得把盖子揭开是一个道理。

    “你是起得太早,还是睡得太晚?”史蒂夫的声音突然响起,吓了我一大跳,我连忙从画上把眼睛挪开,现在天还没亮,电子钟上显示4:30am,我借着灯光看到史蒂夫靠在门口,正抱着胳膊静静地看着我。

    “你平时都这么早起?”我有些惊讶地反问,“还不到五点。”我以为他最早也是五点起床。说实话,起那么早已经很变态了。

    “我认识一个人,凌晨两点睡觉,五点半起床,每天只睡三个半小时。”史蒂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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