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下他:“没事了。”
他那么厉害,他想要的,一定都能办到。
手被紧紧攥住,他低了头,灼热的唇覆上来,吻着手背,又吻手心,然后是指根下那块疤,舌尖轻轻舔着,激起一波又一波战栗,明雪霁无力地挣扎,软在他怀里。
元贞也感觉到了那块疤,凹凸不平,他白天里见过,很丑,她好像很在意那里:“怎么弄的?”
“冻,冻疮。”明雪霁低低喘着,“一直不好。”
元贞用舌尖丈量着,指根比别的指头细一点,常年戴戒指才会这样:“戒指呢?”
“卖,卖了。”眼睛开始发烫,心里酸的很,从不曾对人说过的话此时对他说出,“我娘给我的,红宝石的,嵌着一圈小珍珠,很漂亮,卖了十七两半银子,在镇上姚记当铺。”
元贞沉默着,双唇含住那块疤,轻轻又吻一下。
心里激荡起说不清的情绪,从未有过的情绪,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手臂紧了紧,将她抱得更贴近些,天光有点亮了,模糊看见她脖颈上他方才留下的,红红的牙齿印,蓦地想起这种给喜欢的东西留个记号的脾气还是小时候的习惯了,多少年再不曾有过这种幼稚的举动,可是今天对她,不知不觉便又做了。
又蓦地想到,他方才在无意之中,竟把她归到了,喜欢的一类。
明明从一开始只想逼着她推着她,让她离经叛道,让她放纵报复,明明只想看看她能在这条路上做到什么地步,为什么突然之间,她就变成他喜欢的东西了呢。
元贞在微弱的天光里看着她,淡淡白色的脸,柔软的眉眼,计延宗的妻。他方才为什么非要给她留个记号?是了,是要跟计延宗区分开,那种不值一提的男人,若不是因为她,他怎么可能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