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想踢毽子,”秦高琼不太开心的撇嘴,“可我做的很快就踢散了。”
她把余下洗干净也晾干的鸡毛拿出来了,“哥,你送过去吧。”
秦高瞻没做过毽子,只记得大概的结构,似乎不太难。不过他对自己的手工水平不抱希望,打算去周春燕家买一个。买来后仔细研究,再试试。
带着鸡毛,一些蔬菜,还有昨天挖到的春笋,秦高瞻穿越村子,找到周春燕家。
他到时,一个有些瘦弱的年轻男子正在喂鸡。这是周春燕的儿子田昌茂,十六岁,原身当年在村学开蒙时,还和田昌茂当过同窗,印象里这人体弱多病,时常请假。
因这几年不关注村学,原身并不清楚这人是否下过场,考得如何。
“昌茂兄。”
秦高瞻喊了声。
喂鸡的田昌茂转过身来看他,有些疑惑,“瞻哥儿,你这是?”
“今天我去县里,遇到婶子了,她托我带句话。”
简单说完周春燕的事,特地说明了借宿人家的姓名和地址,秦高瞻又说起两朵绢花的事。
“我们家鸡毛不够换,我又带了点菜,别嫌弃。”
“这不好吧…”田昌茂推辞,他了解自家娘亲的性格,顶多只提了鸡毛,“瞻哥儿你别这么客气。”
秦高瞻没好意思占这个便宜。
绢花的材料成本低,可他不能无视周春燕的人工成本。两朵绢花卖八文,合起来的成本至少有四文。四文可以买一升陈粮呢。
他多解释了几句,又干脆把东西都放在地上。
若他抬脚就跑,不信田昌茂还能追上他。
田昌茂无奈,又听他要买个毽子,忙说,“我送你一个,这次别客气。”
说着进屋,拿了一个红艳艳的毽子过来。
他们家的毽子都是染了色的,这就是明明县城里也有人会做毽子,还是有许多人来买各种颜色毽子的原因。
天然颜料是大自然的馈赠,选择颜色淡些的鸡毛浸染,耗费不了多少,因此价格也不高,有一文一个的,也有三文两个的,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。
这次秦高瞻没拒绝,在他准备辞别时,田昌茂吞吞吐吐道,“瞻哥儿,我想向你打听件事,你要不要进屋喝碗水?”
“行啊。”
开了口后,田昌茂便坦率了些,直言打听如何在县城里打短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