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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说她从小到大不差钱,去港岛读书,每个月零花钱有50万港币。
在1979年,每个月零花钱就有50万港币。
这是何等的阔绰。
但是,她也没想到,自己看见当初救自己的人了,下来打招呼,本来想邀请对方参加明天自己的生日宴,没曾想,对方居然又送了自己1340万。
虽然从小到大,她不差钱,但是1300万啊,一下子就给自己了。
这,这还是让她很是吃惊的。
“你给我带来好运,赢了那么多钱,自然见者有份。”陈暮笑嘻嘻说。
“哦,哦,那,那陈暮,谢谢你了。那你明天一定要来参加我的生日party,我想介绍我母亲给你认识,她可是一直很想感谢你这位救命恩人呢!”贺超琼也是豁达之人,顿时收下陈暮的好意。
反正,她挺喜欢陈暮的。
本身陈暮当初救她后,不图回报就离开了。
那幅世外高人一般的模样,就深深刻入她少女的脑海里。
她读的是女校,从来没和男生接触过。
陈暮是她接触过的第一个。
当然,仅仅凭借此,她还不至于就喜欢上陈暮。
之前的救命之恩,那是她感激。
而回来准备她的18岁生日party,她和家里人大吵了一架。
因为家里人要她选择读MBA专业,以方便毕业后,回国继承家业。
而她喜欢的是艺术类,文艺类。
她想去伯克利音乐学院,可是家里人不同意。
这让她很生气。
这也是她遇见陈暮后,那么激动的原因。她发现,终于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心声了。
自己的救命恩人,救了自己人,再拯救一些自己憋屈的心灵吧。
但这都不是她喜欢上陈暮的原因。
喜欢一个人,说简单也简单,说不简单也不简单。
让她彻底喜欢上陈暮的,就是陈暮那一首赌狗版《Despacito》。
太好听了,拉丁风,这是目光港岛都没有的。
而且陈暮因为常年海风吹拂的沙哑嗓音,听起来太让人沉醉了。
所以,她瞬间沦陷了。
当然,这个时候的她,还有一点顾虑。
因为她家的背景太不简单了。